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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发布人: 发表日期:2025-01-09 点击量:


一、就医流程

二、待遇标准

(一)普通门诊

在我院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及最高支付限额:

人员

类别

统筹基金支付

2024年门诊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在职

65%

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2024年度为7616元)

退休

70%

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2024年度为10663元)

(二)一类门特

1.我院开展的一类门特病种25种。高血压、糖尿病、高脂血症、冠心病、慢性心功能不全、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银屑病、肝豆状核变性病(铜代谢障碍)、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阿尔茨海默病、癫痫、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肾小球肾炎、肝硬化(含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普拉德-威利综合征。

*指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可根据参保人病情需要将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至12周;最高支付限额当期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参保人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一类门特在我院统筹支付比例70%。

(三)二类门特

1.我院开展的二类门特病种28种: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慢性乙型肝炎、心房颤动抗凝治疗、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硬化、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辅助治疗(放射治疗、化学治疗及生物靶向药物治疗期间)、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血友病、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肢端肥大症、肺动脉高压、C型尼曼匹克病、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急诊留院观察。

2.二类门特在我院的统筹支付比例:

(1)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1000元,每一医保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急诊留院观察起付标准以上基本医疗费用按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急诊留院观察后直接转入本院住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并入住院医疗费用中,统一按相应的住院标准结算。

(2)其他二类门诊特定病种不设起付标准,按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确定。

(四)住院

1.我院住院起付标准1000元。

2.我院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80%,退休86%。

三、在我院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1.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或者二类门特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及以下的个人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由补助金按70%的比例支付

2.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或者门特的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后由补助金支付,202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56,972元。具体标准如下:

(1)住院、二类门特病种的基本医疗费用,由补助金按95%的比例支付;

(2)一类门特病种的基本医疗费用,由补助金按70%的比例支付;

(3)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费用,由补助金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四、温馨提示

(一)本简介所称的“年度”,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本简介未尽之处,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我院一站式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2.网站: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3.电话:广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020 )12345

4.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具体信息可扫描以下二维码获取。

温馨提示:本资料内容如果与政策文件有出入或政策发生调整,请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