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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数字化健康促进服务平台项目供应商遴选公告(第三次挂网)
发布人: 发表日期:2025-04-30 点击量: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广东省数字化健康促进服务平台项目供应商遴选公告第三次挂网


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广东省数字化健康促进服务平台项目 进行供应商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项目内容如下:


一、医院采购编号BYRM20250407SZHJKCJFWPT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医院  广东省数字化健康促进服务平台 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年度电费最低

  预缴总金额(元)

1

广东省数字化健康促进服务平台项目

1项

20000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公告附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2.服务期限:1年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5.项目相关资质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外包。

8.已提交项目报名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自公告发起之日起截止至2025  5 11 16:00前按公告附件中的供应商响应材料模板提交公开询比响应文件以下报名方式二选一即可

邮件报名:自公告之日起于2025年5月11日16:00前按响应文件模板要求提交电子版【整合成一个word版本以及PDF版本文件(加盖公章)】至邮箱:756420138@qq.com;

现场报名:自公告之日起于2025年5月11日16:00前按响应文件模板要求提交纸质报名文件至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街元下底路23号行政办公楼3楼招标采购办。

注:报名材料需设置封面页及目录页,封面页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相应人名称、项目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如未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邮件将视为无效报名


项目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评审地点:另行通知

采购人及需求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人:招标采购办,需求部门门诊部

联系人:肖工、王老师

电话:020-66230618、020-66230464



附件【公告附件:广东省数字化健康促进服务平台项目需求方案及响应文件模板.docx】已下载